浙江最低工資標準11月起上調 最高檔調整為1860元 |
發布時間:2015-09-28 丨 閱讀次數: |
浙江省政府日前決定,再次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,將最低月工資標準的最高一檔調整為1860元。 從2015年11月1日起,浙江省將執行新標準:最低月工資標準分為1860元、1660元、1530元、1380元四檔,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分為17元、15.2元、13.8元、12.5元四檔。調整后,各檔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長幅度接近13%。 現行的浙江省最低工資標準是自去年8月1日起施行的。最低月工資標準分別為1650元、1470元、1350元、1220元四檔,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3.5元、12元、10.9元、9.8元四檔。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表示,各市根據所轄縣(市、區)經濟社會發展水平、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,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。 最低工資標準,是目前調節企業分配的兩種主要手段之一。從1994年開始至今,浙江省已經15次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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